各二级院部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及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,加强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、技术技能水平和产业服务能力,推动产教深度融合,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教师实践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实践时间和申报对象
1.实践时间:(1)教师应在2026年1月12日—2026年6月30日内选择时间段申报;(2)申请2026寒假实践,时间暂定为2026年1月26日—2026年3月1日(校历),实际时间以学校放假时间为准。
2.申报对象:学院专兼职教师。
二、实践形式
教师赴单位实践,分为全脱产实践和非脱产实践。
(一) 脱产实践:教师暂时脱离学校原有工作岗位,在单位全日制进行实践。原则上时间连续且不少于6个月。
(二) 非脱产实践:教师利用寒假和结课后时间赴单位开展实践锻炼,并且每次实践经历连续时长不少于1个月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 个人申请:教师按要求填写《徽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取得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。
(二) 院部审核:院部对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汇总《徽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各院部统一报送以下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:
1.《徽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申请表》、接收函;
2.《徽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申请汇总表》。
材料报送至质量管理处414办公室,联系人:疏寒冰。截止时间:2026年1月5日(星期一)17:00前。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申报。
附件:1.徽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申请汇总表
2.徽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申请表
3.徽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单位接收函
质量管理处 组织人事处
2025年12月24日